第十章 57(第2页)
我是同情她的遭遇,同情她是精神病人,对她有深厚的怜悯之情。
她对我的,是绝对的体贴--对亲弟弟般的体贴。
你们的感情,是出于儿时的约定,是真真正正的姊弟恋。
你以为现在是拍台湾偶像剧吗?我的好芷莹。
难道不是吗?总之,我认为你们深爱着对方。
作为女朋友的我,实在是看不下去。
那你想怎办?
我要你辞退了她。
妳......少来了。
我是认真的!
要是我拒绝呢?
分手!
芷莹还是第一次向启明提出分手。
以往,无论在什么环境和情况下,她都从来未用过以分手作为手段逼迫启明,如今,她竟然出言分手!
在于启明,目前这样的局面,确是两难,一方面,他委实对秋雁存在感情;另一方面,他又不想失去芷莹。
可能连他自己也搞不清楚,对于秋雁,他是怀着一种怎么样的心情,他相信对她的只属姊弟情,而不愿意相信芷莹说的,他们是姊弟恋。
启明难于抉择,但他已意会到必须从秋雁和芷莹之中,二取其一,即意味着他要放弃其中一个生命中的女人。
要不是芷莹强逼他作出选择,他愿意一辈子维持这种状态,一个是他的姐姐,一个是他的女友,而将来,他也必然会娶女友芷莹过门,而不是作为姊姊的秋雁。
6
经过了一段不算短的日子,启明和秋雁都把自己的亲身经历,说了给对方知道。
秋雁当年念大学二年级,正值人生最辉煌璀璨的时候,仿佛全世界的幸福,全集中到她的身上,她是那么一个无忧无虑、含苞待放的妙龄少女。
在学系里,她的成绩名列前茅,还交到了男朋友,即使两人仍属暧昧期。
可惜,不幸就这样降临到她身上,从此失去美好的一切。
那个晚上,她回到家里。
母亲出去了,留下父亲跟她独处,但这已不是第一次,不知怎的,亲生父亲竟突然兽性大发,把女儿双手按在桌子上,强奸了她。
母亲回来,见到这种情形,痛骂容父,邻居也知道了,报警告发容父。
但容母反而怪责女儿,说她不知廉耻,勾引父亲!
在医院里,容母一再苦苦相逼,要求秋雁不要告发父亲。
惟邻居已向警察说明情况,容父不容抵赖。
那个晚上,秋雁都独自一人留在医院里,母亲并没有陪伴她。
容母认为这次真的是家门不幸,但责怪女儿反而多于责怪老伴。
秋雁的心情可想而知,她当时真的不想做人了!
受害者是她,非但没有得到母亲的体贴、得不到她的体谅,反而怪她勾引父亲,令她痛不欲生!
在医院里过了一夜,秋雁转往社署辖下的和谐之家。
那时候,她已无家可归,母亲不原谅她,更把所有责任推到她身上,以使自己的心理好过一点。
在和谐之家的每一天,秋雁度日如年,白天浑浑噩噩,晚上长夜漫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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