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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序为:
子侄辈;妻妾姊妹辈;长亲辈!
宗族部族辈!
前档不适,则后档依次递补。
(到封建社会,渐渐以侍女代!
而陪宿的对象,也渐渐相应放宽了!
白居易、苏东坡等,是好客出了名的……)
不适缘由为:
年龄;孕、产、经;病中等等……
2.在西方:
室女未嫁之前,必舍身寺庙(南亚、东南亚、北非也有……),以盈利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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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孕或年老而止……
而后的“领主初夜权”
,即此残留、变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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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南亚等,变异为“兄、父初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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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婚姻的“第一要务”
——是部族繁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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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及以下的风俗,都是为这个目的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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