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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 如至书中永恒下(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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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是黑色?”

他质问道,“你一个吃公饭的却用黑色写字?你是不是有性质问题?”

“诶?可是黑色在白纸上比较清楚嘛。

哎呀好啦,不要拖拖拉拉的,赶紧写写看!”

宇普西隆双手端着打火机与仙女棒,整个上半身却朝着他倾斜过来,兴致勃勃地张望着书页。

罗彬瀚意识到这件事是无可转圜的。

他只得挣扎着用胳膊肘顶住宇普西隆的胳膊,阻止对方以更佳的视角阅读书页,同时绝望地抖抖笔尖,开始重新审视这书当初留给他的三个问题:她最喜欢的事?她最喜欢的物?她最喜欢的人?

罗彬瀚迟疑了一会儿。

在这三个问题里他对最后一个最有把握,那可以说是呼之欲出,可尴尬之处就在于——他可不记得荆璜当初写给他看的那三个鬼字是什么,最后他只得歪歪扭扭地写上“大宗师”

,并指望这本书学会自己对号入座。

他继续看剩下的两个问题。

但那可远不如第三个清晰明了。

罗彬瀚左思右想,在空页的最顶端写上“春游”

实际上他还颇有些自觉更好的答案,比如“自闭”

、“谋杀”

、“虐待盆栽”

,但那些可能更该列入阿萨巴姆的日常任务,或职业技能。

她绝不是为了兴趣消遣在做,乃是完全凭着惯性使坏,简直是令人发指。

“周雨先生,咬笔头是个不好的习惯喔。

而且咬得像你这么用力的人,我也是第一次看见。”

“你别管。”

罗彬瀚恨恨地说,“这笔不是个东西!

我这是教训它!”

“……那个是从我手背的殖装部分里挪出来的喔。

有没有做过什么坏事,我大概还是比较清楚的吧。”

罗彬瀚赶紧把牙松开。

他仍然盯着书上的第二问。

最喜欢的物。

他没觉得阿萨巴姆喜欢任何物。

他可以往上填“飞龙”

或是“柳树”

,但这两者似乎也都不够分量。

归根到底他并不真的了解那个矮星客,他——作为一个短命的凡胎——永远不会和她使用同一种思想。

可是转念间他又想到了刚才,就在那场永光族和矮星客的谈话间,阿萨巴姆岂不自己说出过一个答案?他作为一个前职业学生又岂有不抄的道理?

他立刻落笔,写下那远比大宗师姓名简单的两个字——永恒。

永恒能算一项事物吗?他倒不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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