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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左右为难的高抚宪(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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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此案已经发生了,按陈知府提出的判决,陆挽只能算作知情者。

此案出自皇上和朝臣公意,判决只要通过京中法司覆核,那就是铁案,不存在任何重审可能。

到时候,作为谋判重案的知情者,遇赦不赦,有功不赏,陆挽这辈子只能在西北做一名军卒,直到死亡为止。

萧按察使继续还价道:“徒一年杖六十。”

萧按察使这个判决已经不合律例了。

在谋叛案件中,不管主犯、从犯、案犯家属,也不管知情、不知情,律例上都没有这种判决。

按察使为一省臬台,执掌刑名按劾,不可能犯如此低级错误。

萧按察使如此判决就是要试探陈知府的反应,看看能不能为此案留个口子。

果然,陈知府让步道:“流三千里,杖一百,杖刑可赎。

这是家师临走交代的底限,如果不行那下官就做不了主了,只能写信去询问家师了。”

谋叛案中,判罚流三千里,说明陆挽是从犯或者知情,这两者都属于有心之过,按大明律流刑附带的杖刑是不可能被赎的。

现在这一百杖刑可赎,就是给陆挽留下了一个口子。

陈知府当然没那么好心,他所求的就是让陆挽流放戍边。

如果真的一点希望都不留给对方,他怕卫余师徒会亡命一搏。

兵法尚有云:围三撅一!

这些日子,陆挽展现出的智慧让谁都不敢轻视。

陈知府也怕把卫余师徒逼急了,对方还有什么狠厉招数。

私信从浙江到北京,一来一回少不得又得浪费一个月。

陈知府也料定高巡抚等不了那么久。

这个判罚高巡抚和萧按察使不接受也得接受。

高巡抚还没接话,萧按察使先说道:“就依你!

流三千里,我浙江之人流放充军按律该发定辽都司。

陈知府,这么判总没问题了吧?”

陈知府摇头道:“陕西都司,这也是家师定的。”

定辽都司?想得美!

谁不知道吴梅林帐下的戚元敬曾总理蓟辽军务,谭子理更是总督蓟辽数年,卫余还曾去北方暂住筹划了一年。

定辽都司内有多少人和吴、卫二人有关联,根本没办法理清。

把陆挽流放去定辽,那不是给他提供培养羽翼的机会么?

陕西都司是各边防区里和吴、卫关系最浅的地方,也是目前边灾最重的地方。

当然也就是最适合流放陆挽的地方。

至于合不合法规,那不重要!

帝国流放重要人物,有几次合乎法规的?

萧按察使和高巡抚互相看了看,在短暂的眼神交流后,同时点头。

高巡抚道:“你府衙公务繁忙,我们就不留你了。”

陈知府躬身行礼道:“下官告退。”

陈知府离开后,高巡抚道:“既然这么定了,那咱们重新传唤犯人继续审案?”

萧按察使道:“顾二没抓到,顾员外死不松口,再审也是无益。

不知抚宪可否让萧某与陆挽单独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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