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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梁幕僚的阳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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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边,陆挽已经给宋幕宾讲解完了。

说实话,陆挽讲解的很细致,但是宋幕宾暂时还是一头雾水。

不过,未来请教的机会多得是,宋幕宾不敢让府尊一直等下去。

宋幕宾向陈知府拱手道:“恭喜东翁,陆少兄才干远胜老朽,将来必成东翁之大助力。”

陈知府还没说话,宋幕宾下首的中年文士插嘴道:“陆少兄适才言道,不仅精通算术,还精通律法,我也想请教一二。”

这个中年人是陈知府的刑名幕宾——梁桐。

钱谷、刑名两大幕僚必是东家心腹之人。

相对来说,处理钱谷事务的幕宾和东家的关系要比处理刑名的更加亲密贴心。

双方见面之后梁幕宾一句话都没插上嘴。

他现在一恨陆挽傲慢无礼,二恨陆挽年少轻狂口无遮拦,三妒陆挽初次见面便获得比他更靠前的位置。

因此梁幕宾生起较劲之心。

再说陆挽,虽然三次暗中测试,陈知府都表现不错,但陆挽却已经没什么兴趣辅佐他了。

刚才陈知府以势压人那出,陆挽看得清清楚楚。

陈知府虽然能力不凡,心术却不怎么正。

府尊老爷不好得罪,直接回绝还可能连累顾家。

陆挽正在想该如何婉转的回绝这份差事,随口应付梁幕宾道:“不敢当,先生请讲。”

梁幕宾问道:“今有唐大唐二兄弟二人,父母过世之后,因田产分配不均。

唐大把田私卖于张三,张三又把田典卖给了李四。

李四带人收了唐大唐二之田。

唐二失去生路,把唐大、张三、李四全部告了。

请教小友,此案该怎么判?”

陆挽听完后,暗道不愧是府尊的心腹师爷,这道题出的是无懈可击。

从表面看,这是一个夺产案,但实际上这是一道两头堵的送命题。

这道题的关键不在于夺产,而在于典卖。

说是典卖,实际上是投献。

这种现象国朝以来屡禁不绝,乃至成为挖空国家的最大蛀虫。

现实中,李四之家必定属于官豪势要,家里有减税免役的权利;张三通过典卖的方式把田投献到李四的名下,此田便会被免去徭役少征田赋。

等于张三和李四均分了本属于国家的税收。

明朝以来,历代君王和中枢屡次下令严禁此事。

但是,几乎所有皇族和官员都这么干,法令到了下面完全变成了一纸空文。

若是按照惯例,此案府县一般会以“私捏文契典卖田产”

等同“盗卖”

罪来追究唐大,唐大发配边卫永远充军;而唐大所卖之田有部分属于他自己,这部分属于合法交易,张三、李四属于合法买卖,那么唐大之田应该归属李四;唐二之田属于盗卖,理应归还原主。

这么判,除了唐大之外,大家皆大欢喜。

唐大本人受到惩罚,那是咎由自取。

但是这么判等于枉法!

大明律户律明文规定:若将互争、及他人田产,妄作己业,朦胧投献官豪势要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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