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外传 七八岁讨狗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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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七八岁讨狗嫌。
小孩到了这个时期,往往可爱不足而讨厌有余。
在洪衍武的身上,这个规律体现得愈加明显。
才将到七岁,“老家贼”
每日的行为,已经基本演变成了完全以讨厌为原则。
虽然他满可以不讨厌,但却偏要故意讨厌。
你越想他规矩点儿,他就越横蹦乱跳,你越给他讲道理吧,他越棱棱着眼说话。
吃饭得叫几次才来,洗脸得先抓着他,才能再按着他洗。
这小子眼睛还异常的尖,专好找人家的弱点。
边大妈的胳肢窝有个窟窿,张婶的耳后有点泥,苏叔叔牙上有个韭菜叶……他总以矮小身量的独特视角来仔细观察完毕,而后大声地当众报告,以完成他招人讨厌的“丰功伟绩”
。
狡猾、残忍、莽撞、没皮没脸,无处不招恨,无处不讨厌。
那可真是必将讨厌进行到底,只为讨厌而活。
洪衍武的行为如此讨厌,就连灵魂也不落后。
他正是言语刚利索的时候,一天到晚除了疯玩傻淘,就连吃喝的时候都是说。
叽叽喳喳真是像只鸟,也确实不辜负“老家贼”
的别称。
他对什么都有主意,对什么都有看法,你说一句,他说两句。
他不仅喜欢给大人接下茬抢话说,喜欢故意装结巴磕子玩,而且还以胡编乱造说谎为荣。
更甚之是居然学会了骂街,一些如“臭王八”
、“狗蛋”
、“杂种日的”
等新词,一不留神从他嘴里溜出来,就能把洪禄承气个倒仰。
洪禄承什么都能忍,可这“野调无腔”
是万万不能容的。
为此他说过儿子,骂过儿子,甚至几乎要抬手打了。
可一看这小子瘪着嘴,看都不正眼看他,倒像是挨打了会记恨他一辈子似的,他又下不去手了。
也就只能瞪眼坐蜡干没辙。
要说洪禄承为一家之主,更为一个当爹的,本应当有些威严才是。
有震慑力才能够止住孩子的讨厌,管住儿子学坏。
可他却偏偏是个见着野狗也要绕着走,连个苍蝇也是不肯轻易得罪的和气人。
洪禄承的人缘非常好,和他打过交道的人都觉得他是个好人。
他无论和什么人打交道,总是一副温温吞吞的态度,说话的声音永远很低,语气老是那么谦恭和气,教人觉得舒服。
况且他还生着天生的笑眼,什么时候看着都总觉得在笑,就连生气也只会显出和善来,所以自然没什么人敬畏他。
再加上这一年又是“十年”
的起始元年,在“狂风骤雨”
似的压力之下,洪禄承更是把对自身的收敛约束做到了极致,几乎一点气性没有。
于是在洪衍武的眼里,这个“爸爸”
也早被当成了和蝈蝈儿、黄雀儿一样的物件,只是声儿大,却并不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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