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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灯告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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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七月十五民间称为“鬼节”

,“鬼节”

是阴间最大的节日,冥府要举行隆重庆典,到处张灯结彩,载歌载舞。

在这个“节日”

阎君也格外施恩,规定凡在江河中溺死的鬼只要能弄到一只花灯为阴城“鬼节”

增添光彩,便令其转生为人。

临河靠水的村庄人们涉水过江河失足,或渡船摆渡行人偶遇风浪,难免发生淹死人的事。

据说在江河中溺死的鬼必须抓到“替身”

才能转生。

这样一代一代地抓“替死鬼”

,江河中淹死人的事也就不断发生。

由于“鬼节”

阎君的恩典,在人间便有了“鬼节”

放河灯的习俗。

每到“鬼节”

这天的夜晚,人们将精心制做的彩灯固定在木板上,点上蜡烛放到江河中任其漂流,让溺死鬼抓住献给阎君以便转世。

这样,就减少了一个人去做“替死鬼”

放河灯就成了既有益于鬼又有益于人的善事。

临河县城外有一条大河叫猪龙河,每年的“鬼节”

之夜都举办盛大的放河灯的活动。

这年“鬼节”

的晚上,猪龙河上放河灯的场面很隆重,河岸上站满了观看放河灯的人群,连知县秦正元也带着三班衙役前来观看。

放河灯开始,几个小伙子先把打头的第一只河灯放入河中心。

这是一只做工精巧别致的“八宝灯”

,灯笼用高粱秸秆、竹篦做骨架,外面的白纸上贴着雕刻精美的花鸟图案,非常美观。

接下来五颜六色的河灯一个连一个地放进河中,上百只河灯顺水而下,灯光灯影映在水中流光溢彩,宛若长长的火龙在水中移动,迷幻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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