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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详红楼梦甲戌本与庚辰本的年份(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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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的重视。

因此“凡例”

是畸笏写的,雪芹笔下给他化名吴玉峰。

他极力主张用“红楼梦”

书名,因为是长辈,雪芹不便拒绝,只能消极抵抗,在楔子里把这题目列在棠村推荐的“风月宝鉴”

前面,最后仍旧归结到“金陵十二钗”

;到了一七五四年又听从脂砚恢复“石头记”

旧名。

也可见畸笏倚老卖老不自删天香楼始,约在十年前,他老先生也就是一贯作风。

畸笏在丁亥春与甲午八月都批过第一回(甲戌本第九页下,第十一页下),大约是在一七六七春重读“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

句,看到作者讥笑棠村说教的书名,大概感到一丝不安,因为他当年写“凡例”

,为了坚持用“红楼梦”

书名,夸张“风月宝鉴”

主题的重要,以便指出“红楼梦”

比较有综合性,因为书中的石头与十二钗这两个因素还性质相近,而“风月宝鉴”

相反,非用“红楼梦”

不能包括在内。

后来也是他主张删去天香楼一节,于是这部书叫“风月宝鉴”

更不切题了。

因此他为自己辩护,在“东鲁孔梅溪”

句上批说他是看在棠村已故的份上,才保存“凡例”

将“风月宝鉴”

视为正式书名之一的几句。

一七六二年春,他批第十三回天香楼上打四十九日解冤洗孽醮:“删却。

是未删之笔”

,雪芹还是没删,只换了个楼名,免得暗示秦氏死因太明显,与处置“红楼梦”

书名的态度如出一辙,都是介于妥协与婉拒之间。

秦氏的小丫头宝珠因为秦氏身后无出,自愿认作义女,“贾珍喜之不尽,即时传下,从此皆呼宝珠为小姐。”

俞平伯在《红楼梦研究》中曾经指出这一段的不近情理,与秦氏另一个丫头瑞珠“触柱而亡”

同是“天香楼未删之文”

,暗示二婢撞破天香楼上的幽会,秦氏因而自缢后,一个畏罪自杀“殉主”

,一个认作义女,出殡后就在铁槛寺长住,等于出家,可以保守秘密。

“那宝珠按未嫁女之丧,在灵前哀哀欲绝。”

甲戌本夹批:“非恩惠爱人,那能如是。

惜哉可卿,惜哉可卿!”

举哀并不是难事,这条批解释得异常牵强而不必要,欲盖弥彰。

畸笏是主张删去天香楼上打醮的,显然认为隐匿秦氏死因不够彻底,这批语该也是畸笏代为掩饰。

另有一则类似的,也是甲戌本夹批,看来也是畸笏的手笔:宝玉听见秦氏死耗,吐了口血,批“宝玉早已看定可继家务事者,可卿也,今闻死了,大失所望,急火攻心焉得不有此血。

为玉一叹!”

这条批根据秦氏托梦,强调她是个明智的主妇,但是仍旧荒谬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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