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第4页)
培生讶异了,“小到什么地步,十七岁、十八岁?”
“不,她才七岁。”
“她是什么人?”
“施女士,问题就在这里,她姓罗,叫丽明,据女佣说,孩子属于袁定能的一个女朋友。”
“叫那个母亲来把她领回去呀。”
“施女士,我们找不到她母亲。”
培生只觉事情无比蹊跷,“这一切,与我有什么关系。”
关律师叹口气,“施女士,说到头,我们都是袁定能的熟人。”
培生笑起来,“那么,你收养这个孩子好了。”
“我考虑过,但是我一个人住,没有家务助理,无人可接送放学。”
培生接着说:“我的环境好,也不见得活该做善事。”
关律师搓着手,“那孩子现在我家中,晚晚做恶梦惊醒,十分可怜。”
“关律师,你该知法律程序,孩子应即时交社会福利署照顾,怎可私相授受。”
“丽明说她母亲不日就会来接她。”
培生已经站起来送客,她不欲多说。
这孩子同袁家根本一点关系都没有,是袁定能手下其中一笔糊涂帐。
谁知关律师却接着说:“实不相瞒,我是在孤儿院长大的,”
声音十分苍凉,“这也并不妨碍我的学业事业,可是我却永久失去童年时应有的快乐,我不忍心看别人也有这样的遭遇。”
“关律师,非亲非故,我怎能恒久背着一个陌生的孩子?”
“不是永久,我会找到她母亲,已经托了私家侦探。”
“我从未听过更荒谬的建议。”
这时,关律师推开会议室的门,“丽明,进来见过施阿姨。”
培生跳起来,“喂你──”
一个小小孩子走进来,怯怯在门角站定,小巧精致的面孔,瘦瘦手臂,衣服都不够大,眼神旁徨而无奈,像是完全知道自己是个不属于任何人的包袱。
培生沉默了。
是那张小脸激发起她的同情心,关律师也不过是捱义气,那么,施培生也可以尽一分力。
她把关律师拉到一角,“限两个星期。”
关律师却不含糊,“一个月吧,你的家那么大,你根本不会发觉她的存在。”
培生问她:“我们与这件事有什么关系?”
关律师叹口气,“谁知道!”
培生走到小孩面前去,“我们先得置几件衣服。”
她马上唤秘书进来。
关律师甚觉安慰,“我找对了人,你看,秘书、司机、佣人,应有尽有,财宏势厚。”
培生忽然抬起头,“我父母一早离异,我的童年也在不同的亲戚家里渡过,十三岁前往寄宿学校,直到十八岁承继了父亲的遗产,才有了自己的家。”
关律师讶异了,“真没想到。”
培生伸手与她一握,“同是天涯沦落人。”
关律师说:“我还有事要办,拜托你了,我们随时联络。”
培生提早下班,把小丽明接到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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