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秦律
挑灯夜读秦律,还是有点收获。
这东西,可以用两个字来评价:先进。
而可能就是因为太先进了,落后的人民思想跟不上,所以才会发展成那个样子。
而且,我得出了一个结论:秦律和道家儒家不是背道而驰。
孟子曾提出:“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
数罟不入垮池,鱼鳖不可胜食也。
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
。
老子的:“万物并作,吾以观复。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归根曰静,静曰复命。
复命曰常,知常曰明。”
庄子则有:“天地固有常矣,日月固有明矣,星辰固有列矣,禽兽固有群矣,树木固有立矣”
。
这些都在《田律》中有相应体现。
孟子又说:“文王之囿方七十里,刍荛者往焉,与民同之。
民以为小,不亦宜乎?臣始至于境,问国之大禁,然后敢入。
臣闻郊关之内有囿方四十里,杀其麋鹿者如杀人之罪,则是方四十里为阱于国中。
民以为大,不亦宜乎?”
可知孟子反对王者的苑囿。
而田律又说:“邑之紤皂及它禁苑者,麛时毋敢将犬以之田。
百姓犬入禁苑中而不追兽及捕兽者,勿敢杀;其追兽及捕兽者,杀之。
河禁所杀犬,皆完入公;其它禁苑杀者,食其肉而入皮。”
,虽然不达到孟子那种与民为乐的大境界,但也特别富有人性化色彩。
此类的例子在秦律中比比皆是,我这才读多少,就已经这么多鲜明的例子了。
但是严苛也有严苛的地方,不过经过我们的分析,这些却并不是剥削百姓的条例,而是在督促他们不要“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地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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