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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六章(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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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浑然忘了过去,只当自己是阿父阿母的好女儿,落英的好姐姐,像村子的姑娘一样,爱慕年轻温柔的族长。

然后便是丰慵眠上门提亲,阿母为我缝制结婚穿的喜服。

这才是我应该想起的。

我抚摸白端的脸,看来他这半年过得十分不好,脸颊都凹进去了。

明明都消瘦了,还能勾走我的魂魄,让我再次爱上他。

属实是只修行得道的小狐狸。

我回头问丰慵眠,为什么把我的记忆全部抹去。

那些好的坏的,通通抹去了。

丰慵眠苦笑:“我以为,回到山阴地之前的模样,你还能好好的,不沾血腥,做个无忧的姑娘。”

“是啊,想想这半年,确实挺快乐。

我从未体会到父母的爱,还以为自己的心,生来就坚硬呢。”

我淡淡道:“只是没想到,你还活着,还能正常行走。

你瞒我好苦啊。”

是了,如果丰慵眠不用坐轮椅,以他的手段和心性,怎么会逃不过画舫的爆炸。

只是他假死,是为了什么?仅仅为了躲开我?

“你永远不会知道,你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你如果想倒地不起,我便愿舍弃以后走的千万条路,陪你停留原地。”

他看见我笑了,也晃出飘忽的笑,敛下眸光。

他陪在我身边五年,我从最开始的滕摇,走到少将军的位置,是他一步步尽心扶持的。

搞不懂,他为什么执着于山阴地前的我,难道我如今这副模样,与他心目中真正祈盼,相差甚远吗?

他用满满一颗心包容我的伤痛,却不愿看见我手染鲜血。

他的爱纯粹而温暖,却又偏执而独立。

他的温柔让我软下心中的坚壳,却始终无法看清他的内心。

我也怕手上浸染太多血腥,真像命运所说的那般,惹得八方动荡不安。

但我更怕,会像无数人那样沉默,发不出一丁点呐喊声。

如果发出呐喊声,会扯破喉咙,让血腥味迸溅而出。

那我情愿做个手染鲜血,却活得有声音的人。

我解开腰间的同心扣,阿母缝制的时候教我,这是夫妻同心的意思。

即便我们刚刚拜了堂,在众人瞩目下成了亲,可我知道,我不能嫁给他。

丰慵眠眼中的神采,随着我脱去嫁衣的动作,逐渐消失。

“这一世,我还是失去了你。”

他闭上眼,“滕儿,不能护你无忧,抱歉啊……”

我展颜一笑:“说什么抱歉不抱歉的。

于人世间,沉与浮,都是我自己的选择。

我的无忧,我自己会去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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