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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古代社会的政治组织(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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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由官掌。

井则听凭人民制造贩卖。

只要纳税而已)。

亦行禁榷之法,又和“人中”

、“刍粟”

有关。

茶税,也是起于唐德宗时候的。

当时不过就栽制的人,课之以税。

文宗时,宰相王涯改变茶法,才禁民栽制;把所有茶树,通统移植“官场”

。

官自焙制,卖与商人,就和第五琦的盐法一样。

宋时,植茶之处,谓之“山场”

。

采茶之民,谓之“园户”

。

园户除岁纳若干的茶,作为租税外。

其余的茶,一概由官收买(买茶的钱,是预给的,谓之“本钱”

。

但是往往不能依时发给)。

在江陵(如今湖北的江陵县)、真州(如今江苏的仪征市)、海洲(如今江苏的东海县)、汉阳军(如今湖北的武汉市汉阳区)、无为军(如今安徽的无为县)、蕲州的蕲口(如今湖北的蕲春县)设立榷货务六处,官收下来的茶,或送到榷货务,或就本场发卖。

“酒税”

也起于唐德宗时候。

五代时,相沿未废。

宋时,州城内皆官置“务”

自酿,其县镇乡闾,则或许民酿,而定其“岁课”

。

其法:愿酿酒的人,官须查察其资产,长吏和大姓,共同作保。

岁课不及额,保人须负赔偿的责任。

当招商承办的时候,倘有两人以上,同时愿办,自然先尽认课多的。

因而每当承办的人换易的时候,可以招徕商人,令其出价竞争,这个谓之“扑买”

。

其初承酿的,都是有资产的人。

国家看了这一笔收入,也不甚认真,不过拿来补助补助地方上的经费。

南宋以后,财政竭蹶了,酒税的进款,各路也就看做认真的收入。

州县不得不解上去。

而这时候,承办的人又往往纳不及额,就有酒已不酿,而向来所收的岁课,仍责州县收解之例。

其结果就至摊在众人头上去,变做一种赋税(参看《文献通考》卷十七水心叶氏《平阳县代纳坊场钱记》)。

“曲”

亦归官专卖。

其初唯三京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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