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第7页)
二十几年来,任流风早就对宋伯笑起来比哭还难看的第二号表情死心了。
他比了比放在床沿的衣服。
“你把衣服换好,我送你回去。
还有,”
他朝门外走去,随即又回头对她一笑。
“你要免费为我做洗头服务我没意见,不过我要你做的不是这件事。
从明天开始你下班后就直接到我这里报到。”
“报到?要做什么?”
朱晓辛呆望着他,脑筋打结成一团。
“替我磨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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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晓辛的生活,自从任流风在雨中捡到她的那一晚后,又正式多了一项作业—;—;
每天一早,持着狗食和两份早餐到公园已成例行公事,等她心满意足地欣赏完—;—;任流风无懈可击的打拳身形,她又得赶紧在迟到前冲进学校。
傍晚放学,她回家吃过晚餐即赶到“向日葵”
打工;只要在八点左右没啥客人,君姐就会放她们下班,而她现在下班后不是直奔回家,却是赶着去当任流风的书僮……
磨墨?
没错!
任流风要她替他磨墨。
照着他画给她的详细地图,她第一次自己摸上了他的家。
而她一到,就被宋伯带到书房,任流风早在里面写字。
后来她才知道,那是他每天固定练字的时间之一。
在他的指示下,她新奇地开始磨起墨来。
一边磨墨、一边看他写字,朱晓辛觉得很有趣,感觉自己像极了古代那种陪在公子身边的书僮。
呃……刚开始是很稀奇啦!
可是磨久了手也会酸。
依任流风的说法,磨墨是一种功夫和乐趣,不过照她看来,买瓶现成的墨汁用岂不是更快、更方便?
看吧!
由此可知她并没有这方面的慧根。
要她拿毛笔,还不如拿把发剪给她来得有成就感。
所以,她自己招认好了,其实她偷看他那头长发的机会比看他的字来得多。
幸好,她来这里并不用一直磨墨、也不是每回都得替他磨墨。
通常在过了十来分钟,看到她边打呵欠边点头的动作后,他会干脆放她自由活动,所以她常会在他的房子里四处探险,或者找宋伯聊天,不过大部分都是她在自言自语。
要不就是在一旁赶着自己的作业、吃着宋伯准备的各式点心。
而任流风总会在十点前送她回家。
几天下来,他们这样的相处模式似乎成了一种习惯。
就这样,她从原来只能在早上公园偷看他的尴尬地位升格为早晚都可以光明正大待在他身边,并且对着他的美丽头发用力赞叹、努力膜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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