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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4章 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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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过一回枪毙人的。

我表哥在法院工作。

前年,我和妈妈一起到舅舅家去,是舅舅家的新居落成后我们第一次去。

表哥要结婚,事先讲好妈妈送给他一套沙发,就是那天运去的。

舅舅的新居是一座两层的楼房,就在原来的后院。

房子盖得挺讲究,打蜡的地板能照见人影,宽阔的阳台够演一出戏。

可我惋惜原来的后院。

那些能引起小时记忆的枣树,如今一棵也没有了;尤其是那面挂满爬山虎儿的灰色的老墙,竟为施工而被推倒。

那面灰墙下原来是一大片花丛,小时候常和表哥表姐在那儿捕蜻蜓,逮蛐蛐,捉迷藏……

噢,对了,后来表哥问我看不看枪毙人的,要看跟他去,那天下午就有。

“嗬,我可不敢。”

我说。

表哥说:“你如果明白人民的利益需要我们这样去做,你就不应该不敢,也不会不敢了。”

我表哥就是这样,正经着呢。

可我还是没想去。

表哥就损我:“大慈大悲,阿弥陀佛。

嗐,你们女的呀……”

大概是这一损起了作用,我跟他去了。

空荡荡的审讯室中央,坐着一个五大三粗的年轻人。

表哥开始读宣判词:“于犯志强,男,二十三岁……”

这名字挺耳熟,当时我就觉得。

表哥继续说:“为盖私房,先后盗窃砖瓦灰沙等国家建筑材料,价值达二百五十余元。

因其所盖房屋阻碍了邻居张××的进出道路,双方发生口角和冲突。

后经街道居委会调停,勒令于犯缩小盖房面积。

于犯声称,所盖房屋为其兄结婚所用,执意不肯缩小,并扬言报复居委会负责同志,恶语中伤邻居张××。

张××忍无可忍,与于犯讲理,竟被于犯当场用铁锹砍死。

查于犯一贯打架斗殴,逞凶逞霸于左右邻里,为强化无产阶级专政,保护人民利益,判处于犯志强死刑,立即执行。”

整个宣判中,于志强毫无惧色,不时看看表哥,看看窗外,似乎他早已料到,早已准备去死了。

真是个十足的坏蛋,我想。

可我总不能明白,二十三岁的人,何至于能如此。

“带下去!”

表哥最后说。

恰在这时,有人告诉表哥,说是犯人的家属求见。

那语音很低,但于志强分明是听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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