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盗趾(第4页)
不出所料,乔第三次被打退后没多久他们便收到了消息,差不多同一时间西门那边也有队伍突围,比起乔这支队伍里完全找不到盗趾的影子,那支队伍倒是找到了盗趾的身影。
唐国与季连侯的军队守的是西门,发现盗趾就去追了,同时也通知了盟军派人去帮忙。
盗趾突围带了差不多两万。
这个时候还带着一块突围的必然是整个奴隶军十数万大军中的精锐。
唐侯派来的将领狐射与季连侯一方面是不想损失太多,另一方面也是担心真的啃不下这块硬骨头。
高辛侯与扶风虔纷纷庆幸自己之前扛住了,没喊援兵,不然把别的城门的援军喊来了,盗趾就真得风一般跑没影了。
一边庆幸一边带了一部分兵力去支援。
高辛侯与扶风虔赶到时狐射与季连侯正将盗趾困在昧水边。
昧水不是漓水这种流经数州的大河,但也不是小河,下游河面及其宽广,有二三十余里,没船过不去。
哪怕有船,也不过几艘,不可能让两万多人过去。
盗趾非常硬气的将手下寻来的船给烧了。
“吾带兄弟征战至今,为的是为奴隶寻一条生路,如今将兄弟们带到了这般境地,是吾的失误,怎能弃兄弟独走?趾誓于兄弟们共存亡,要死大家一起死!
要活,大家一起活!
战!
战出一条生路来!
便是不能生,便拉敌人同死,拉一个不亏,拉两个是赚!”
“战!”
“战!
!”
“战!
!
!”
扶风虔与高辛侯一来便看到奴隶军这气势,不由一怔。
如此绝境,便是贵族精锐组成的战车兵团都不可能还有如此士气,这些卑贱的奴隶是怎么做到的?
高辛侯最先回过神来,嗤道:“不过螳臂当车罢了。”
蝼蚁挡不住大象的蹄子,但也有个词叫兔子蹬鹰。
兔子是鹰的食物,搏命的一击能蹬鹰,蝼蚁难道啃不掉大象的蹄子吗?
盗趾给出了答案。
能!
盗趾带的两万兵马,无一投降,每一个都抱着拉一个够本,拉两个是赚的心态血战至死。
联军是踩着尸山血海一步步靠近盗趾的,为了走到盗趾面前,不算贱民与徙卒,便牺牲了万余甲士。
汇合而来的大军有十五万,十五万打两万打出这么个结果,士气简直没眼看,让人怀疑盗趾率领的奴隶氓庶和他们率领的究竟是否一个物种。
更郁闷的是这并非结束,还有盗趾等待被击败。
武道境界越高,个体的武力就越强大,但能够达到第三重的都是宗师级别的,哪怕原本不是身居高位,成为宗师后也会被列国邀请,给予非常高的待遇。
也因此,除了千年前与别的种族的超级大战,人族的宗师更多的是做为具备很大威胁的战略武器使用的,哪怕是出现在战场,也是做为将领指挥军队,或是与灭国战时负责对付敌国的宗师,反正不会在战场上如小卒般与普通士卒战斗。
一个第三重的宗师能否被小卒击败?
没有人知道。
一个第三重的宗师需要多少军队才能击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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