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异国他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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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洛水去了北卡的杜克大学做交换学生。
嘉栋问她为啥不去哈佛或常春藤?洛水说这不是她可以选的。
杜克大学和燕京大学的医学院交流密切。
作为公费的交换学生,她认为非常适合自己。
而一无是处的嘉栋,不想去那个北卡,感觉太无聊了。
他还是选择了加州,不冷不热,又是花花世界。
最重要的原因,横跨太平洋来到美国总要混个学历,哪怕去学学拍电影。
只是到了美国才发现,他和洛水的距离竟然是从太平洋到大西洋。
虽然嘉栋对外都说申请了加州大学读书,但他知道哪个分校都进不去。
申请成功的只是预科。
嘉栋希望在美国的两年至少英语可以流利些。
两年后洛水回国,他也跟着回去了。
如果能混个什么克莱登大学的学历更好。
加州大学就没指望了。
一年的预科,嘉栋竟然把英文练到了炉火纯青。
也是因为他的主要精力都在吃喝玩乐上了。
金发的妹子在杯觥交错中就教会了他所有的日常用语。
一年后他爱上了艺术,于是背包去了欧洲,探索了各种教堂,圣彼得、百花、圣保罗大教堂。
他没有信仰,但喜欢历史悠久的教堂。
在欧洲气势磅礴的教堂中,他才能感觉自己的渺小,内心的安宁。
洛水的留学期很快就结束了。
杜克大学的导师问她是否愿意留在美国继续读研时,洛水决定和嘉栋一起回国。
洛水也快满23岁。
这两年,嘉栋时不时的来拜访她。
他还是那个纨绔,一无是处,但他确实她在异国他乡的慰藉。
离开家乡去了燕京,洛水就有了背井离乡的落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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