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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章 拿钱换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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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歌晚宴前夕。

费仲被紧急召回国都,办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这是有关某些罪犯生死的大事。

今年,是殷历526年。

距离三王之乱的审判,已经过去了一年。

那是独臂判官东罚主持的审判。

除子启、比干、箕子三人之外,所有直接参与反叛的涉案人员,被当即处决。

而其他与反叛势力的密切接触者,则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被除以年限不等的关押以及财产处罚。

当时,子启、比干、箕子虽然同样被除以死刑,但却是缓期执行。

现在,比干被执行死刑的时间马上就要到了。

如果不采取行动,那么比干就真的要被处死了。

然而,从一开始,帝辛就没有打算要了比干的命。

对于子启、比干、箕子,这三个反贼,帝辛念在他们是王族血脉的情分上,没有下杀手。

不过,就算没有下杀手,帝辛也是非常果断地阉割了这三位反叛王族的政治权利。

任何人想要掀翻他帝辛的王座,都不可以!

他可以不杀叛乱的三王,但不代表他可以原谅。

他永远也不会原谅!

三王在发动政变的时候,就应该清楚这一点!

人,总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世界,是公平的。

谁也不能不为自己的做下的事情买单!

比干、子启、箕子,既然发动政变,就要吞下如今的苦果!

能够留他们一命,算是仁至义尽了。

他们都是天子的血脉至亲,竟然狠心到发动政变!

是他们,先抛弃了家族之情、手足之义!

就算当时立即处决他们,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他们是天子血亲,但首先,他们不可饶恕的政变反贼!

反叛者!

帝辛,还是太仁慈了。

他,还不够狠。

还不够凶!

翻开一年前的卷宗,东罚替帝辛读了出来:

“比干,身为王族公子,知法犯法,罪不可赦!

依据殷商法律,比干,犯煽动叛乱罪、教唆他们反叛罪、私自调兵罪、谋反罪,数罪并罚!

“箕子,身为先王手足,不思报效国家,与比干沆瀣一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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