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6奈斯啊
暂且不说王坚那边,且说他的好朋友杰克。
一天,杰克在南安普顿郡境内完成了写生,天色已晚,他沿着荒凉的公路走了很久,终于找到了一个简陋的小旅馆歇脚。
小旅馆坐落在一个丁字路口,还兼营着饭店的生意,但从那块破破烂烂的招牌来看,这里的客人就像五更天的星星一样稀少。
杰克背着大大的画夹子走进了小旅馆,店老板咧开大嘴笑了:“怪了,今天的客人扎堆了。”
听这话,今天旅馆里意外地住进了不少人。
在狭小的房间里,杰克翻来覆去睡不着,他已经很累了,但是满肚子的心事在打转儿,闹腾了很久,正当有了一些睡意的时候,忽听门外传来一阵的响动。
杰克竖起耳朵听了一会儿,外边又安静下来,等到杰克刚想睡去,一阵金属摩擦的刺耳声音又赶跑了他的瞌睡虫。
杰克忍不住了,他蹑手蹑脚地爬起来,走到门边,猛地拉开门,还没来得及喊一嗓子,忽然看到一个胖胖的身影,从隔壁房间门前慌慌张张地跑开了。
这一夜,尽管再也没有听到异响,杰克却睡得很不踏实。
第二天一早,他揉着满是血丝的眼睛,疲惫地背着画夹子走下楼。
楼下是旅馆的前台,也是饭店的厅堂,几张饭桌前已经三三两两地坐了些吃早饭的人。
杰克左右环顾了一下,后来在一个皮肤黝黑的中年人身旁坐下了。
天气很热,那中年人却还穿着长袖衬衫,杰克有些奇怪,仔细打量了一下,发现那人的左手是一具假肢。
这时,那中年人停住筷子,也一脸戒备地看着杰克,杰克有些不好意思了,这样盯着残疾人的假肢是不礼貌的,他赶紧向大嘴店老板点了一份早餐,其实也没得选,只有过桥米线。
客人有些多,米线上得很慢。
杰克的对面坐着一个留平头的小伙子,穿着一件马来西亚风情的花褂子,也在等早餐,正无聊地东张西望。
终于,那“花褂子”
忍不住找杰克搭话了:“嘿,老弟,搞绘画呢”
杰克看了他一限,腼腆地点点头。
花褂子带着艳羡的表情,感慨地说道:“我一见到你们这些搞艺术的,就羡慕,有气质啊哎,老弟,能不能把你的大作给我欣赏一下”
说着,花褂子便伸手来抽杰克的画夹,杰克一把抱住画夹子,紧张地说:“你想干吗”
花褂子有些不屑地说:“老弟,看不起人了不是别这么小气么,看一下又没什么大不了的,你们搞艺术的,别那么清高了,画是要靠人来欣赏的,再好的画,没人欣赏,还不是废纸一张”
杰克脸有些红了,周围的客人听了花褂子的话也纷纷转过头来,看着两人,这时,花褂子又伸过手来,想拿画看,杰克犹豫了一下,从袋子中抽出画夹子,摊在桌子上,打开,让花褂子看。
里面是一张张浓墨重彩的油画,堆积着厚厚的颜色,极饱满,很鲜亮,但就是看不明白画的是什么。
花褂子看了半天,翻到最后一页,他终于忍不住了,指着画页下方的标题――失忆的女人,口中嚷道:“这到底画的是什么怎么会是个女人我看,是一碗西红柿蛋花汤倒差不多。”
他这么一说,店堂里的客人不由得哄笑起来。
杰克很愤怒,但也很无奈,他轻轻地合上了画夹子,懒得再和花褂子说话,花褂子依然不依不饶地说:“这也能算画的话,我一天能画一百张,就是我小时候画的地图也比这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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