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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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启动
遵循“市场稳定发展、规则公平统一、方案协商选择、流通股东表决、实施分步有序”
原则
本报北京4月29日讯记者许志峰
报道: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今天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布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
中国证监会负责人就此对记者发表了谈话。
这位负责人表示,股权分置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暂不上市流通,这是诸多历史原因形成的。
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股权分置影响证券市场预期的稳定和价格发现功能,使公司治理缺乏共同的利益基础,不利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已经成为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一个重大障碍,需要积极稳妥地加以解决。
《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在解决这一问题时要尊重市场规律,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这是对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提出的总体要求。
当前,对于股权分置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以及基本操作思路的认识逐步深化,相关制度和技术条件逐步完善,启动股权分置改革已具备了必要的基础性条件。
考虑到股权分置改革是资本市场一项重要的基础制度改革,没有国内先例和国际经验可供借鉴,需要通过试点审慎探索,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
为此,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标志着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根据《若干意见》的总体要求,试点工作应当按照“市场稳定发展、规则公平统一、方案协商选择、流通股东表决、实施分步有序”
的操作原则进行。
1.关于试点工作的总体思路。
试点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散决策”
的总体思路进行。
“统一组织”
就是按照《通知》规定的程序和监管要求规范试点工作,使试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保障股东公平行使权利。
“分散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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