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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苦逼的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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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栏瓦舍本就是娱乐场所。

这里有各色各样的艺术,唱歌,跳舞,戏曲等等表演形式可以说应有尽有。

和现代的娱乐场所有异曲同工之妙。

北周的勾栏瓦舍并不等同于妓院,而是一种商演。

欣赏这样的商演,自然是要付钱的。

街边卖唱,卖艺。

却是另外一种取财之道。

只不过这样的表演靠的是打赏,也就是俗称的江湖卖艺。

如果觉得好,便可以多赏几个。

觉得不好也可以不赏。

若是酒楼茶肆的老板看着卖艺的人可怜。

偶尔也会允许这样的人进入酒楼助兴。

至于能否讨到赏钱,全凭食客喜好。

翠红在酒楼卖唱本该属于这一种。

但是这位翠红姑娘可不一般,她本是四会县知县元尚的姘头,元尚的县衙就在古来镇。

食为天的这块地方,也是元尚强行留给翠红的。

翠红在这里表演比在勾栏瓦舍下手还狠。

只要听了曲的,最低要赏一贯钱。

古来镇的居民没有不知道的。

今天碰上了吃生米的。

证明这个小伙子不是古来镇的人。

对于这样的外乡人,翠红的原则是能多要绝不少要,最好是一次性掏个干净。

“这位爷有所不知,小女子和父亲在食为天卖艺可是在县衙备了案的。

小女子卖艺所得可是要缴税的。

海龙王的保命税、平安税、过路税,小女子也是要交的。

海龙王说了,小女子的歌喉堪比南海龙宫雅乐。

海龙王早有规定,凡是听小女子曲的,最低也要赏钱一贯。

如若有客人赏的少了,小女子恐怕连税都不够缴的。

小女子第一个向大爷讨赏,大爷怎么也得给小女子打个底儿。

赏个十贯二十贯的不嫌少。

如若能多赏些,小女子更是感激不尽。”

俊俏小伙的鼻子都气歪了。

十贯二十贯还打底儿。

要知道一个农户一年的收入不过十贯二十贯而已。

北周的商税向来混乱不堪。

除了盐、铁这些管制物品之外,其他的商税基本就是一本糊涂账。

北周商人的地位本就低微,即便缴纳再多的税赋,官府也不买账。

什么时候听说歌女也要缴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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