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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不是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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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程大人打算如何判?”

“回侯爷。

下官初审是买.凶.杀人,按《魏律》,买凶者同杀人者同罪,现下已将买凶的齐理收监,杀人的杀手也已经贴出悬赏令了。”

程知慎顿了顿,用袖子轻轻揩了一把脸上的汗,“但说来惭愧,杀人的是江湖杀手,其身手武艺,远在徐州的捕快之上,想抓到此人,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依下官愚见……”

程知慎抬头看了眼修筠的脸色,却没在她脸上看出些什么,只得继续道,“可以将齐理先行押入大理寺。”

杀人者死。

但是各州府没有判死刑的权利,《魏律》规定,凡是各州府判了死刑的犯人,都要押解入京,待大理寺复审后,再上报天听,虽然圣上未必有空亲自批示,但也要入内阁,呈左右相批示,确定死罪后,再等到秋分之后才可行刑。

《礼记·月令》有云:"

凉风至,白露降,寒蝉鸣,鹰乃祭鸟,用始行戮。

"

大魏也一直沿袭古法。

《魏律》有载,“王者配天,谓其道。

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四政若四时,通类也。

天人所同有也。

庆为春,赏为夏,罚为秋,刑为冬。

"

认为圣上是天之子,要顺应天道。

一年中有四季,皇帝也有四种政务,那这四种政务也应该顺应天道,与四季变化相适应。

在春天举行庆典,夏季应该行赏,到了秋冬才可以处罚行刑,是谓"

秋后问斩"

“人确定是鹧鸪杀的么?”

“仵作验过了,伤口与鹧鸪的兵刃相吻合。

齐理也招了,确实是找的鹧鸪杀人,一千两。”

“一千两?”

饶是修筠是金玉里泡大的,也惊了一跳,“程大人,这快赶上你两年的俸禄了吧?”

“额,的确如此。”

程知慎无法反驳,若是单论俸禄他一个月只有五十多两,的确要近两年才能挣出来。

“阿晟。”

修筠摸着下巴,“这些江湖人都这么有钱么?”

“阿晟?”

修筠没听见回答,侧目看向左侧的崔晟。

他却像是有什么心事,并没听见修筠的话,只是一味地拧眉看着那平陵县令,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修筠看看这个,再看看那个,目光在两人之间徘徊,崔晟一门心思在想自己的事情毫无察觉,薛晖倒是一脸坦荡,察觉到修筠再看他,他也目光清明地回望修筠,“……侯爷。”

“薛大人。”

修筠看着他倒也想到了什么,“你一个月的俸禄有多少啊?”

“下官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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