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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我自山间遇怪人一怪胜一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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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户的存在像是一记响亮的耳光,直面城池的卑鄙。

----------------------------------------------------------------李唯手札

马庆和小九对视了一眼,心里共同升起一个念头:野户?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世间的生活总是苦得多,乐得少。

城墙里的生活再安逸,也有很多人横死;城外的环境多凶险,也不乏人甘愿在此艰难求活。

而在城外生存的人,往往被称为野户。

野户的组成,较之城内,倒还简单些:他们大都修行,但所学芜杂,往往自有传承,与正统的祆教没有瓜葛,甚至颇有相悖之处,所以即便有本领入城,却更愿意放浪形骸,自逐于荒山野岭里。

当年墨城屠妖之时,就因野户不愿归化而大打出手过。

死在野户的红衣里也不在少数,所以在这老林子里撞到野户,马庆也弄不清对方是敌是友。

小九想得却简单的多。

这小子好帅啊。

男人肤浅的时候看胸,女人肤浅的时候看脸。

有一张帅脸,刷脸就能进去女人的心坎儿里,这个节骨眼上,小九肤浅的很。

马庆阴晴不定,小九迷迷瞪瞪,而怪男人却像块石头一样。

可怪人左手往前一送,递出一个水汪汪的苹果来,马庆和小九眼睛同时都亮了起来。

看来男人女人最肤浅的时候还是肚饿的时候。

怪人咿咿呀呀很想说话,但吐字很慢,很多字音也发不出来,一句话能掰成十几片儿。

不过看在苹果的面子上马庆也就忍了,但也只能听出几个字:慢...果...有...走。

接着他在前方招招手,马庆和小九居然就真的跟着去了。

诶!

我说拿糖果骗小孩儿都没这么容易吧。

不过怪人也的确没什么恶意,而是把他们安顿在了一个小峡谷的茅屋里。

茅屋简陋,却很温馨,家具床铺一应俱全,被子上还绣着精致的图案,若说这是青江里一户农家也分毫不差。

非得说区别的话,就只是屋里少了炉灶厨具,只有一个小小的方桌上面摆着瓜果作为充饥之物。

屋前屋后还有几户邻居,都是一样的异乎寻常的美和死板,也如怪人一样的热情,轮番来迎。

十几口人一下就把小茅屋挤得满满的,一个个都非常想搭上几句话,却怎么都不能把舌头捋直咯,只能咿咿呀呀地吐字。

马庆吃人嘴软,也耐住性子和他们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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