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寡人有疾(第3页)
最可气的自己拿命豁出去的那一枪轻轻巧巧地就被李武雄给破了。
一想起这个,心情就很不好,心情一不好,就想去“不知楼”
。
不知楼是青楼,不是青江城里唯一的一座,也不是最好的一座,但马庆爱去。
想来也奇特,这边城,虽说物产不缺,但也不富裕,可自有墙立起,就有了这烟柳巷。
不得不说,食色确乃性也。
但毕竟马庆不到二十,也未育有子嗣,再怎么“性也”
,成日留宿青楼还是讨打。
马庆被打了一个多时辰了,越打心情就越差。
便冒了个主意,莫不如假借拜师,出城历练一番。
要不寻上李府跟那个什么雄的再打上一架。
不对不对,离了老娘才是当务之急,不然不管出城还是找李武雄都要先被她打断腿。
这么一想,有个老师就成了必须。
那个胖子有几分本领,而且对自己有大恩,磕个头也无碍。
马庆高声道:我愿束脩,三跪九叩,拜白奉常为师。
束脩(修)指的是腌肉,代指拜师礼。
圣人说: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
意思是圣人受了礼,就都会教导学生。
束脩三跪是拜师中的大礼。
行了礼后就意味着老师可以行父母之责,全权负责学生的起居功课,也可以决定学生能不能休沐归家,甚至可以拒绝父母的探视。
行了礼,马庆就名正言顺的去到白有贵家中,再不用挨老娘的打了。
小九九盘算的很好。
听他表态,马阔和王氏双双一愣,然后大喜,这小子居然主动来求个老师。
马阔持重,先去刺个名帖,拜访白有贵。
王氏心焦,当即去置办师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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