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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艺人合约(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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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师傅,公司签了你们,一定对你们的事业负责。”

吴世邦很重视袁相仁,因为老板赏识,

“演员、武指、导演,公司全给你们机会,但短期内不行,公司对你们武指以外的能力尚不了解,你们先参与几部戏,只要表现出色,我会给你们提供导演片约。”

“那就签喽!”

袁相仁自己下决定,“我签十五年长约。”

他以前在袁家班,每月薪水三千出头,片酬不到一万块,公司给他的武指合约是两万,关键是有执导的机会。

“我也签十五年!”

袁家兄弟面前有三份合约,最短是三年期,居中是十年期,最长是十五年期。

为什么要选择十五年?不是他们衷心,他们与陈维云只有一部戏的交情,还不到死心塌地的程度,签长约是看中里边的两项条款。

第一,导演每年可以从公司拿到所拍电影录像带销售、租赁、卖断版权所获盈利的1%分红,三年期合约里没有这一项。

第二,每隔五年,录像带分红比例上涨1%,十年期合约里没有这一项。

陈维云为了防止艺人跳槽,也算是煞费苦心了。

演员合约他以肖像权以及周边商品筹码,导演合约他以录像带盈利筹码,他准备采用这种措施与艺人建立长期的利益纽带。

至于片酬,陈维云不准备增加多少。

平行时空香江艺人的片酬一涨再涨,直接涨破千万大关,陈维云无法接受这种高片酬制度,但这又是一个几乎无解的难题。

从85年开始,香江影市快速膨胀,只要有巨星加盟,每部戏都能斩获数百万甚至上千万的盈利,各大电影公司不惜血本挖角巨星,心甘情愿支付高额片酬,假如陈维云不提前采取预防办法,他的艺人未来将全部单飞。

怎么样才能使用低片酬留住艺人呢?

陈维云想到的是分红制,加强分红的透明度,公司各款纪念品的销售数据都不隐瞒,并常年固定支付分红。

等几年后艺人们尝到分红的甜头,他们不会对片酬要求过高,即使其他电影公司拿天价挖他们,也未必能挖动。

针对周闰发、周星池、张国容这批顶级艺人,即使到了九十年代,陈维云也不会允许他们的片酬超过500万,他必须严格限制‘制片成本’。

当然这一个模式的成功有前提,正如刘镇韦所讲,梦工厂的周边产品开发、直营店推广、品牌的轰动效应,所有环节都需要完美运转,一旦梦工厂总部的经营出现问题,艺人们的忠诚度与向心力会立刻土崩瓦解。

“我不能有任何懈怠。”

陈维云坐在车里,对林清霞说:“我的公司也不能有任何闪失,不然他们都会弃我而去。”

“我不会。”

林清霞也要签订新合约,陈维云在和她讲述公司的未来发展,她看着手上的合同说:

“如果哪一天你破产了,我会帮助你东山再起的。”

“以后不要在我面前提破产。”

陈维云真心不爽这两个字。

“不说就不说喽。”

林清霞挂着轻笑,赤裸裸继续说:“如果你赚钱少一点,就不会有那么多花花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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