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二十二章 小动作大规矩(第2页)
现如今这社会,真有这样的人,把“做官”
当作天经地义的事情,一旦坐上这个“官位”
,尾巴立刻翘到天上去,恨不能走路都像螃蟹那样,横行无忌,再看他的那些什么手下、同事,凡是官比他小的,都得像膜拜“神佛”
那样供着他才行。
王亦选也算是一任清正之官,亲民之官。
这位市委书记的想法“很简单”
,不就是拿个文件而已嘛。
虽然说自己贵为市委书记,但做这点力所能及的事情,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别的不说,就说到了省委魏东亭书记的办公室,自己不也得自个儿拿文件么?总不能那时也带上唐卡,由他来代劳吧?明显不成啊!
所以,既然见比自己大的省委书记时自己可以手抱文件,为什么自己最大时就非要让秘书来抱文件呢?
从另一点上说,王亦选也确实没把唐卡当作“下人”
,由此可见二人的相互信任程度。
可是,有些事情要是“做”
起来,往往不像“想”
的这么简单。
为什么这么说?
做什么事情,都有自己的“道”
。
比如王亦选认为可以自己拿文件,在很多人看来,这就是不可以!
甚至是万万不能!
为什么?
很简单,作为市委书记,去省委书记那儿是向上“拜望”
,那当然得自己拿文件,如果这时还带着专门拿文件的秘书过去,那简直就是找死。
可是,如果回到市里,市委书记就是最大的官儿,不论去哪儿,都是向下“视察”
,旁边跟着专门拿文件的秘书,那可是再正常不过。
而且,所有人都会对这专门拿文件的秘书“高看一眼”
,恨不能自己能拥有这个帮着市委书记拿文件的“权利”
。
这也就是唐卡被人称之为整个西京市“二号首长”
的原因所在!
这些东西虽然听上去恶俗,却是不折不扣的“官道”
。
谁要是破坏了这个“官道”
,那就要吃苦头、栽跟斗,甚至吃不了兜着走。
因为,你可以节俭,可以亲民,却不能破坏根本的“规矩”
。
历史可以说明一切。
远的不说,就说清朝的头几个皇帝,还是相对昌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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